【新闻背景】 有媒体报道称,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添加色素、防腐剂等,将白面染色制成玉米面馒头、黑米馒头等,工人还随意更改馒头的生产日期。“染色”馒头进入了上海部分超市销售。(昨日本报B04版)
为何一次又一次的食品安全事故曝光,都不能让那些仍处在黑暗未知地带的食品安全犯罪稍微收敛一些?归根到底,还是违法成本太低。倘若查处违法的利剑始终高悬,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概率很高,惩罚的力度又很大,企业就不会有通过违法手段节省成本的念头。
要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当务之急就得建立起类似“发生一次恶意违法或恶性事故,就永远从食品行业出局”的严格制度。只要企业被查到有一次主观故意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就应被列入黑名单。换言之,就是要让所有食品企业都背上“谁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三鹿”的危机感。公民的生命健康是经不起黑心企业屡次试验的,在食品安全面前,根本就不应该有“下不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