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凡儿童失踪,公安机关将一律立为拐卖案件。这是昨日省公安厅出台的新举措。
目前,全省各地拐骗、拐卖新疆籍未成年人,以暴力、胁迫、欺骗等手段组织、操纵其实施盗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时有发生。
为改变这种现状,昨日,省公安厅组织召开深化打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出台了这样一个硬性要求:对发生的拐卖儿童案件,要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实行“一长三包制”,即县(市)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要担任专案组组长,组长要对案件侦办、查找和解救被拐卖人员、安抚被害人家庭工作全程负责,案件不破、人贩子不到案、被拐卖儿童没有找回,专案组不能散。
同时,公安机关还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建立相关数据库。
据统计,2009年4月9日全国打拐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今年3月14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拐卖妇女案件12946起、拐卖儿童案件7867起,打掉4535个拐卖犯罪团伙,解救被拐卖妇女23085人、儿童13284人。
去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990件,依法惩处犯罪分子3818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22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