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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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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掷地有声
让刘阁老坟旧貌再现
咋不等到盛夏再查羊毛衫?
把“执行难”的案件放在阳光下
两个急救号码实为利益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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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4 月 26 日 星期    【打印】  
热点纵论
把“执行难”的案件放在阳光下
□文杰
  【新闻背景】 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然而广东省湛江市9名丧失职业道德的法官与一个其貌不扬、只有初中文化的“讼托”合谋结成一条“休戚与共”的利益链。精通法律的“执法者”变成了“枉法者”,司法公权变为牟取私利的工具。他们攫取巨额灰色利益的同时,让法无尊严。(昨日本报A16版)

  在大家的日常认知中,“执行难”往往是因为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或者是虽有财产,但因难以迅速变现而无法执行到位。广东湛江法院的法官们则是“有钱积极执行,无钱消极执行”,大量制造人为的“执行难”, 让人民如何相信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容不得一点讨价还价的,哪怕耽误一天也是违法的。为破解“执行难”,各地法院在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执行权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改革。但要根除湛江法院这样人为制造的“执行难”,仅靠法院一家的努力还远远不够,纪检监察部门“马后炮”式的监督,影响同样有限。

  “当前,我以为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温总理语重心长的讲话既表达了中国政府敢于面对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的决心和意志,也为如何反腐指明了出路。只有把所有的“执行难”案件一一放在阳光下曝晒,才能让那些对抗执行的“老赖”没有藏身之地。只有让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案件执行的监督,才能让“讼托”和那些权力膨胀的法官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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