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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车改革”还是“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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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4 月 28 日 星期    【打印】  
安徽省电力公司“车改”引发质疑
是“公车改革”还是“公车私用”?
□据 新华社
  安徽省电力公司近年来以“车改”之名,为全系统约30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配备公务自驾车,标准逐年提高,从最初的奇瑞汽车到现在价值20万元的一汽迈腾和帕萨特领驭。一切车辆手续及费用由公司负责,拿到车钥匙后,该车就归干部自驾了!

  是公车改革还是化公为私?对此,安徽省电力公司领导和普通职工的看法全然不同。公司领导认为“车改”降低了管理成本,而不少普通职工认为,这是以权谋私,变相侵占国有资产,与国家治理“三公消费”的要求背道而驰。

  1 部分职工:干部“车改”猫腻多 公车私用“合法化”

  最近,安徽省电力公司部分职工向记者反映,公司把大量公车“分配”给干部,等于把公车私用“合法化”,对这种违规“车改”,普通职工很有意见。

  根据2009年发布的《安徽省电力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规定,公务自驾车配置数量是公司系统处级领导干部数,即有多少副处以上干部就配置多少辆公务自驾车。

  职工反映最强烈的是最新一批配备的新车,每辆价值约20万元。这批车总共185辆,大部分是一汽迈腾1.8T和帕萨特领驭1.8T两款车型,还有3辆丰田凯美瑞。购置费合计3761.8万元。

  2 记者调查:采购交给子公司,每辆保费3万多

  记者在安徽省电力公司办公大院看到,这里确实停放了不少帕萨特和迈腾,而且车牌号码非常接近。

  部分职工反映,安徽省电力公司为掩人耳目,采取了一种“巧妙”的办法,即自己不直接花钱购车,而是由下属一家公司购买车辆,办理好全部手续后再租赁给省公司,由省公司把车分配给副处以上干部。

  据调查,负责办理车辆购置的是安徽明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宫阿龙承认,他们是省电力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省公司大型物品的招标采购工作。去年4月28日,省公司和明生电力作为甲乙双方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合同期为两年。按照合同规定,安徽省电力公司从明生电力租赁车辆,租赁费包括车辆折旧费(或称损耗补偿费)、车辆购置税、保险费、8.1%的管理费以及车船税、年检费等。

  由中介机构出具的明生电力“车辆租赁咨询报告”显示,每辆一汽迈腾1.8T两年损耗补偿费高达8.2万多元,保险费每辆高达3.3万多元。记者从保险公司了解到,即使按“较高级”车保标准,一辆一汽迈腾1.8T两年的保险费也不超过1.6万元。安徽省电力公司的车辆保费超出这个数字1倍多。如此高的保费,令人难以理解。

  高额的损耗补偿费和惊人的保险费,再加上其他费用,合计一辆一汽迈腾每年的租赁费至少6.2万元。帕萨特和丰田凯美瑞的租赁费大致相当。按185辆计算,安徽省电力公司每年要付给民生电力1100万元左右的租车费。

  一些职工还反映,公司不仅把这些车辆的保险等所有手续办好,而且车辆使用中的交通事故、年审等,都由公司统一办理。

  不仅如此,车辆租赁合同还规定了许多优惠条款。比如,公司出租的公务自驾车购买时间满5年就予以更新,重新配置新车,旧车由公司收回;公务自驾车的承租使用者在离退休时,公司可将承租车辆以较低价格变卖给使用者。

  3 公司领导:“车改”节省了费用,是一种“有益尝试”

  宫阿龙说,省公司大约从2006年开始为领导干部配置车辆,当时大部分配置的是奇瑞旗云轿车和瑞虎越野车。2009年年初前后,省公司陆续把第一批奇瑞车更换为普通帕萨特等车型。至去年年初,车辆配置标准进一步升级,一批领导的车被换成了一汽大众迈腾1.8T和帕萨特领驭1.8T两款车型。

  至此,安徽省电力公司在近300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中,除少数市公司的党政一把手因为配备了专车和专职驾驶员外,其余基本上都配置了公务自驾车。

  安徽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吴平表示,配置公务自驾车是出于公车改革的目的。因为省公司部门主任和市公司经理中不少人没有专车,外出办事不方便,特别是市公司经理大多是异地交流的干部,星期天、节假日回家若派公车接送,既辛苦了驾驶员,又增加了用车成本。

  吴平强调,从减少配备驾驶员和降低成本的角度考虑,配公务自驾车是有道理的,是车改的有益尝试。

  但是,当记者问到是如何降低成本的?现在全公司的驾驶员比过去减少了吗?他没有回答。

  据悉,因为部分职工举报,安徽省电力公司的“车改”问题已引起国家电网公司重视。日前,安徽省电力公司召开紧急会议,宣布所有的公务自驾车暂时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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