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迎博 实习生 邱新艳
本报讯 患有糖尿病并发症、Ⅱ度以上心衰、肝硬化失代偿、慢性肾功能衰竭、风湿类疾病等特殊疾病的医保参保人员,以前只能在每年的5月和11月到有关部门进行集中认定。一些病人由于错过了认定时间,一等就要等半年。今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特殊疾病病人进行疾病认定,就不用等那么长时间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人士说,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参保患者,使其能及时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即日起,我市对特殊疾病门诊病人的集中认定时间由以往的半年一次改为每月一次。此举不仅大大缩短了认定周期,也让病人的医疗费用能及时得到报销。
同时,对行动不便及卧床的重症患者,社保工作人员将上门服务。
申请时,初审认定病人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既往门诊病历、近期一英寸照片、医保证复印件、医疗保险IC卡;复审病人需提供“洛阳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就诊卡”。
符合申请条件的,经办机构会给病人发放“集中认定体检通知”,病人可按照上面标注的时间、地点按时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