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内蒙古司机李俊杰因醉酒驾车,5月1日被北京交管部门查获。经鉴定,李俊杰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9.6毫克,他因此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北京因醉驾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
记者从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李俊杰不但要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还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禁驾”。由于李俊杰并未对此提出听证的申请,在被查获3天后,北京交管部门将依法对李俊杰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
1日零时44分,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夜查小分队正在朝阳门桥执行夜查酒驾任务。“刚刚码放好交通标志,一辆外地牌照的黑色奔驰吉普车从东向西开了过来。”民警董阳立即示意奔驰车司机接受检查,“他轻轻一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上显示的数字就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
经过专业机构鉴定,奔驰车司机李俊杰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59.6毫克,超过醉酒驾车标准近一倍。
据北京交管部门介绍,1日上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俊杰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交管部门已经向李俊杰出示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笔录单上写明:“你的行为已经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你进行处罚。拟作出的处罚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李俊杰在告知笔录单上亲笔写下“听清楚了以上告知内容、对于上述告知事项不提出陈述、申辩,不要求听证”。据此,北京交管部门将在3天后依法对李俊杰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
此外,李俊杰被刑事拘留后,还将经过司法程序,最终由法院作出裁决。
据了解,今年25岁的李俊杰在内蒙古做生意,此次来京是看望正在读书的弟弟,被查获时所驾驶的奔驰GLK300越野车注册在其父名下。李俊杰和同行的朋友都表示,并没有关注媒体上对“醉驾入刑”的报道,“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没想到查得这么严”。
清醒后的李俊杰对民警表示,自己“非常后悔”,愿意配合警方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