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哈佛法学院,主要是因为我不想进医学院。我在法学院学习成绩优异,是因为我近乎发疯地努力。我的文章甚至还发表在《哈佛法律评论》上。正是在那儿,我遇见了我未来的丈夫杰德——当时编我文章的责任编辑。
毕业后,我到华尔街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干得很出色。我擅长与人打交道,了解客户的需求,把它们变成法律文件。然而,整整3年的公司生活,我感觉自己一直都穿着那身滑稽的套装在装腔作势,心中并不快乐。
不过,杰德十分热爱法律,这种差异真是让我相形见绌。
尤其是在20世纪80年代,公司并购的热潮风起云涌,杰德醉心于为法律事务所写辩护状、进行法律诉讼等,并且大获成功。后来,他在美国检察长办公室工作,起诉几个黑手党成员,同样是乐此不疲。他以极大的兴趣和热情针对“隐私权”撰写了一篇文章,洋洋洒洒长达100页,竟一气呵成,并刊登在我们做学生时就曾合作过的《哈佛法律评论》上。
此后,耶鲁法学院院长邀请杰德去任教。在索菲娅出生之前,他就得到了耶鲁法学院终身教授的职务,这是杰德梦寐以求的工作,他也是该院教职员工中唯一的资历最浅的教授。
我总以为自己是那种点子多多、想象力丰富的人,可是在杰德的同事面前,我的想法似乎一文不值。我们刚刚搬到纽黑文的时候,我正怀着索菲娅。杰德告诉几位在法学院任职的朋友,说我也“很想在法学院做个教授”。但是,当他们谈起我感兴趣的法律问题时,我却像个中风病人一样无法思考、难以开口,这令我感到万分沮丧。
正当我决定写一部史诗般的小说时,不幸被杰德看到了我的手稿,他那副欲言又止、差点儿没笑出声来的滑稽模样好像在告诉我,我似乎不具备这样的才华。
此外,马克辛·红·金斯顿、艾米·谭和张戎,已经以她们创作的《女战士》、《喜福会》和《鸿》,成功地捷足先登。一开始,我备受打击、怨气十足,但是很快我就有了重新定位自己的想法。
鉴于我攻读法律学的专长和移民家庭的背景,我打算在发展中国家的法律与种族问题等领域开辟属于自己的天地。种族问题是我无论何时何地都百说不厌的话题,那时候,很少有人研究这方面的法律,而这恰好是我的专长。
索菲娅出生后,我撰写了一篇文章,内容是关于拉丁美洲和东南亚的私有化、国有化和种族特色,此文发表在《哥伦比亚法律评论》上。
凭着这篇力作,我向全美各地的相关学校发出了求职申请,还斗胆应耶鲁法学院聘任委员会的邀请前去面试。
在耶鲁大学看起来有几分恐怖的莫里(Mory’s)餐厅里,我与聘任委员会的教授共进午餐、边吃边聊。令我大为吃惊的是,两位教授借故提前离席,留下法学院院长陪我。在后面的两个小时里,这位院长与我就纽黑文市意大利风格的建筑海阔天空地神侃。
我没有得到耶鲁全职的教师工作,这就是说,我把午餐面试搞砸了,被杰德所在的学校拒绝了。
索菲娅两岁的时候,杜克大学法学院给我发来聘书,我大喜过望,迫不及待地接受了,搬到了北卡罗来纳州的达勒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