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第二中心小学是一个普通的北京郊区小学,史利民是这个小学的出纳员。在短短两年里,他用银行票根偷换挪用了学校近260万元公款用于赌博。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史利民有期徒刑15年。(昨日本报A13版)
一个原本性格温和的知识分子挪用公款豪赌,丧品行,毁前程,耗资财,坏党风,再次表明了赌博的严重危害。一个为人师表者成为阶下囚,与本人精神空虚、信念扭曲不无关系,同时也反映出学校管理等方面的诸多问题。
第一,教育系统乱收费问题,已是一些地方久治不愈的痼疾。史利民所在的小学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居然还要向学生收取保育费和托儿费。两年下来,这笔7万余元的资金既没入账,也没用于学校开支,悄无声息地蒸发掉了。学校乱收费成为催生腐败的温床,学校乱收费的治理丝毫松懈不得。
第二,学校财务制度明文规定,所有开支要由校长签字、会计报销,但这一切都让史利民越俎代庖了。会计对例行的年末对账敷衍了事,校长直到突然想起“支教费”一直没发,才疑心顿生。种种迹象表明,财务管理光有制度并不靠谱,集体领导、公众监督才是真正的灵丹妙药。
第三,权威部门梳理发现,史利民之类“小干部大腐败案”,在近年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超过30%。他们作案手段隐蔽,作案时间都在两年以上,凸显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还存在许多盲区。反腐败既要打老虎,也要打苍蝇,要持之以恒地做好热点岗位轮换、交流制度,防止滥用权力者中饱私囊,防止“灯下黑”现象禁而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