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30日,市创建办公布了市交警支队提供的44辆车的违法信息后,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查证,并对责任人作出处理,现将有关处理情况公布如下。
市国税局对豫C79235车驾驶员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局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其当月精神文明奖;责令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瀍河回族区卫生局对豫C64666车驾驶员作出如下处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保证书。
市公交旅行社有限公司对豫CT8010车驾驶员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其写出检查,在全体驾驶员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
涧西区卫生监督中心对豫CK3283车驾驶员作出如下处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中心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市供电公司对豫CP0863小货运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一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当时工作人员接到通知后前往位于中州东路的青坛线中州路#3-6分接箱查看箱内有放电声音问题,因车上载有检修设备,故走非机动车道。事后,市供电公司及时与交警部门进行了沟通。
市地税局对豫CNK077车违停一事作出如下处理:责成洛阳优力软件公司就此事写出书面检查,并扣除工程款500元。
(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