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记者3日从鸡西市滴道区桂发煤矿“4·26”瞒报事故调查组了解到,经矿主交代,在隐瞒该起煤矿事故过程中,鸡西当地一名公安民警私下为矿方提供了一份盖有“鸡西市公安局滴道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大队”印章的空白证明,为矿方秘密转移遇难者遗体并异地火化提供了方便。(昨日本报A14版)
群众传言发生矿难,当地政府矢口否认。家属证明矿工死于矿难,火化证明给出的死因却为“心脏病”。公安机关负责人答疑解惑时,更是“出言有章”:殡仪馆内发现的死亡证明,也不一定是公安部门出的。然而,随着调查步步深入,扑朔迷离的矿难瞒报事件逐渐清晰明朗。
“煤矿安全事故频出,一方面与安全生产意识不高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其背后的腐败现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专家说,从制度上看,腐败不一定导致安全事故,但是当少数人为了私利不要安全时, 腐败行为必然会加大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4·26” 矿难从发生到瞒报,有没有腐败分子混迹其间推波助澜,处心积虑提供的火化证明上即大有端倪可查。
近年,煤炭行业的反腐一直不断推进,“官商勾结”、“徇私枉法”现象已经引起中央高层的高度关注。 “4·26”瞒报事故调查组要有“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查清提供火化证明者到底是一位什么样的民警,除他之外,还有哪些保护伞在为矿主保驾护航,他们与黑心矿主之间又有怎样的利益链条。
唯有查清这些问题,才能告慰9名矿工兄弟的在天之灵,才能平息百姓心中的怨气,才能让所有的矿山经营者对生命安全、对群众监督有所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