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5月6日电(记者 朱峰) 记者6日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经过警方半个多月的侦办,查明秦皇岛抚宁“4·12”森林火灾系人为造成,村民杨某在干农活时点燃草堆,引燃山林。目前,杨某因涉嫌失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4月12日11时左右,河北省抚宁县大新寨镇大石窟村集体林和渤海林场平市庄作业区发生重大火灾,直至4月19日,全部明火才被扑灭。在河北省公安厅的指导下,秦皇岛市公安局和抚宁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火灾案件的侦办工作。
警方现已查明,4月12日上午,大石窟村村民杨某在自家农田干农活后“燎地边”,用耙子搂出四五个3米左右长,40多厘米宽,30多厘米高的长方形草堆,之后用火柴点燃,因突起大风,引燃山林,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