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16版:中州·速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将至少调一次
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开关运行
想当“华运天使”? 快报名吧!
林长高速公路 穿越太行山大峡谷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11 年 5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发布
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将至少调一次
□据 《郑州晚报》
  绘制 李银刚
  从5月11日至5月25日,省政府法制办就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该规定有望在年内开始实施。届时,我省现行的1995年6月30日由省政府颁布的《河南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将同时废止。

  1 最低工资中不包括社保费、加班费

  ●案例:李萍应聘到郑州一家物业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公司承诺给她的工资是每月800元,但李萍领到的第一个月工资是600多元,不足800元。

  人事部门答复李萍,公司为她办了社会保险,从工资中扣除了个人要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

  目前,郑州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李萍不知道自己是否吃亏了。

  ●《征求意见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和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都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我省最低工资的组成,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该在最低工资之外,另行向劳动者支付社保费、加班工资、加班工资、高温低温津贴等。

  2 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将至少调整一次

  ●案例:小巴刚从农村老家到郑州打工,他对郑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不了解。

  ●《征求意见稿》: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将至少调整一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具体支付方式为:采用全日制用工形式的,按月为周期支付工资;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可以按周、日、小时等周期支付工资,但是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拟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替代支付。

  3 试用期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案例:22岁的冰冰大学毕业后应聘到郑州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现在还处于试用期,每月只能领到600元的基本生活费。

  “郑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是800元,我领的工资合理吗?”冰冰提出疑问。

  ●《征求意见稿》: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内向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工作任务期间,应当按照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4 工资低于最低标准,除差额外还可拿到赔偿金

  ●案例:50岁的张勇在郑州一家私营企业当门卫,两年来每月的工资只有700元。

  ●《征求意见稿》:用人单位如果违反该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补足差额部分,并可以按下列标准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其中,欠付1个月以内的,加付应付金额20%的赔偿金;连续欠付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的,加付应付金额50%的赔偿金;连续欠付3个月以上的,加付应付金额1倍的赔偿金。

  这也意味着,张勇不仅可以拿到差额部分,还可以拿到一笔赔偿金。

  ■答疑解惑

  最低工资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主要参考6类因素。即当地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劳动生产率等。

  测算公式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元)=城镇居民最低收入户人均月生活费用支出×每一个就业者的平均赡养人口系数+调整数。

  同时,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在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主要参考两大因素: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之间的差异。

  测算公式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月最低工资标准÷21.75÷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请在5月25日前提建议

  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各界人士在5月25日以前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登录河南省政府法制网站http://www.hnfzw.gov.cn,点击首页右侧的“河南省法规规章意见征集系统”提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xzfgc@126.com;书面意见传真至:(0371)69699068;通过信函邮寄至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邮编:450018。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