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委、省政府了解到,为期半年的河南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已全面展开。河南省正在制定新的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在新标准出台前,将暂停党政机关新购公务用车。
日前,河南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该办法规定,对超标准配备使用的公务用车,即“超标车”,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能调剂使用的优先调剂使用;不能调剂使用、实际价值高于新配备价格标准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拍卖。对超编制配备使用的公务用车,即“超编车”,属于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一律收缴,并按调剂使用、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理,拍卖收入上缴同级国库。
河南省明确规定,各单位严禁擅自处理违规车辆。对于违规车辆,须由各级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经上一级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