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秩序,市创建办将市交警支队提供的5月11日至5月17日部分交通违法信息公布如下。
市创建办责成高新区、偃师市、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供电公司、洛阳银行、中国联通洛阳分公司等相关单位立即对所辖违法车辆进行调查处理,并于5月26日前将相应处理意见报至市创建办宣传处。
市创建办重申,相关单位,尤其是文明单位对驾驶公务用车违反交通法规的司机,要严格按照《洛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市创建办将视其整改情况启动问责机制。
(罗建)
违法车辆车主及车牌号(市交警支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