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14版:国内·速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不安全食品无害化处理后拟禁止销售
吉林通化侦破 武装贩毒案
浙江立法:“问题食品”就地销毁
广陕高速正式通车
长江中下游旱区“干渴”持续
飞车抢劫
逃跑 跳桥一死一失踪
天津处罚“过度医疗”行为
女孩耳朵 藏窝蚂蚁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 年 5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相关链接
浙江立法:“问题食品”就地销毁
  新华社杭州5月23日电 记者23日从正在召开的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获悉,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的规定,今后,消费者在店里买到过期食品,或发现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修改过,可依法索取赔偿金。

  草案提出,食品经营企业发现食品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应当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就地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鼓励以拍照、摄像等方式记录销毁情况。

  草案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管理制度,设立相对独立的销售区,并以明示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食品经营企业如果没有销毁过期食品,将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