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5月25日电 香港3毒贩利诱少年运毒,日前被香港高院重判19年至30年。
香港一名为父还债的15岁少年,在毒贩怂恿下曾运送市值445万港元的毒品到内地和澳大利亚,去年1月在意外丢失百多万元冰毒后,惨遭禁锢并被施以酷刑,少年不堪压力,自杀获救后报警。
3被告被指控,在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在港串谋一名彭姓少年及其余2人,六度贩运近4300克、市值445万港元的冰毒。首被告商人黄得炜(35岁)、次被告无业人员李海棠(45岁)和运输工黄得强(32岁,是首被告弟弟),分别被裁定五项、四项及一项贩毒罪成立。
法官判刑时表示,首被告是跨国贩毒集团首领。法庭不会姑息利诱年轻人犯案的罪犯,决定判首被告30年监禁。次被告和第三被告则被判监26年半和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