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27日通报了五粮液信披违法案,决定给予五粮液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五粮液8名高管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及3万元至25万元的处罚。
经证监会查明,五粮液存在4项违法事实,包括五粮液关于投资公司对智溢塑胶在亚洲证券的证券投资款《澄清公告》存在重大遗漏,五粮液在中科证券的证券投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五粮液2007年年报存在录入差错未及时更正,五粮液未及时披露董事被司法羁押事项。
对此,证监会对五粮液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五粮液董事长唐桥、前董事长王国春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的罚款;对五粮液董事兼任五粮液总经理陈林、五粮液董事兼任财经总监郑晚宾、五粮液副总经理兼任董秘彭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五粮液副总经理叶伟泉、刘中国、朱中玉分别给予3万元的罚款。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五粮液处以的60万元的罚款是在证监会的行政范围内的最高额度的罚款,也是最严厉的;对五粮液董事长唐桥、前董事长王国春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的罚款,而证监会对个人的处罚额度最高是30万元。
(据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