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社
为了让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这一目标,近段时间以来,各地各部门密集行动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一场食品安全“保卫战”全面打响。
监管部门各自出招形成合力
面对频频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在国务院食安委的统一协调部署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各自管辖领域内出招,形成强大合力:
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卫生部要求卫生系统成立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队伍,高度重视对非法添加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
农业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河北等十省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地工商部门将给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依法查封问题食品,责令停业;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切实管好获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备案;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针对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打击行动。
各地采取针对性举措加强监管
各地也采取一系列针对性举措:
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实现各环节紧密衔接;吉林开通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聘请1300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四川统一发布各食品监管部门、公安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湖南长沙成立了全国首支食品安全公安执法队伍……
法律对食品安全作出郑重回应
我国的法律对食品业乱象也作出了郑重回应: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处罚起刑点从“拘役”提高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单独列明食品安全监督渎职犯罪,并规定了比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更重的法定刑,将最高法定刑从7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0年。
围剿食品安全犯罪保持高压态势
今年以来,围剿食品安全犯罪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一批违法犯罪者受到惩处: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7件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