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 为缓解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紧张、抑制高耗能产业发展、保障民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自6月1日起,15个省市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1.67分,居民用电价格不变。
15个上调销售电价的省市中,山西省销售电价上涨最多,每千瓦时上涨2.4分;四川省每千瓦时仅上调0.4分,调整额最小。发展改革委强调,本次电价调整不涉及居民用户。由于居民用电不涨,所以这次电价调整不会直接影响物价总水平(CPI),间接影响非常有限。
本次电价调整涉及的15个省市包括山西、青海、甘肃、江西、海南、陕西、山东、湖南、重庆、安徽、河南、湖北、四川、河北、贵州。另外,发展改革委已于4月10日起上调其中12个省的上网电价,安徽、湖南、江西的上网电价自6月1日起上调。这些省份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上调2分。其中,山西上调3.09分;调价金额最低的是贵州,每千瓦时上网电价上调1.24分。
目前,在煤炭价格持续上涨,而电价调整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少电力企业处于亏损、无钱买煤的状态。
为防止煤炭企业借机涨价,发展改革委已开展重点合同煤价大检查。发展改革委还明令各地不得再向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提供电价优惠。
电力部门的统计显示,今年前4个月,我国全社会电力消费量同比猛增超过12%,金属、石油、水泥等行业电力消费量涨幅更高。“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遏制能源需求的过快增长,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刻不容缓。”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