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燕锋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招办获悉,2011年普通高考《考生守则》已于日前出台。
为便于考生做好考前准备,市招办昨日提醒:考生一定要遵守《考生守则》,尤其是明确进场和出场的时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场,当科考试未结束不得提前出场。
据《考生守则》要求,每个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关于考生的进场时间,《考生守则》明确规定,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前移10分钟)预备铃响后开始入场,10分钟内入场完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场。
需要注意的是,外语科目考试开考前30分钟入场,开考前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当科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出场。
考生入场可以携带哪些东西?《考生守则》规定,考生进入考场时,除2B铅笔、书写用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尤其是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等。
答题时,考生必须在题目所指示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的答案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严禁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遇试题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楚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市招办提醒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内逗留,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答案、草稿纸带出考场。
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