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一、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阳县河道管理局副局长王孝宾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阳县河道管理局局长赵书凡给予诫勉谈话。
三、责成有关单位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作出政纪处理。 (邵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