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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3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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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努力严防数据提前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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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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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努力严防数据提前泄露
□新华社记者 刘铮
  5月份中国宏观经济主要数据即将在6月14日发布。中国经济运行的最新态势如何,海内外高度关注。然而,此前在诸多环节发生过经济数据在正式发布前泄露的情况,这不但影响了数据发布的严肃性,更违犯了国家法律、扰乱了市场秩序,应多方努力严防数据提前泄露。

  国民经济主要数据在正式发布前,属于国家秘密,这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数据生产出来后,也都有一段保密期,期间主要服务于宏观经济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宏观经济数据不仅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也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特别是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宏观经济数据所反映的中国经济的动向,足以影响甚至左右国内外市场的波动。宏观经济数据一旦提前泄露,容易成为少数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手段。这既侵犯了广大普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也与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背道而驰。

  要堵住宏观经济数据多次提前泄露的漏洞,需要从数据生产、使用到传播的一长串链条入手,严格遵守保密法、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制度,提高认识,并加大惩戒力度。

  对宏观经济数据生产者而言,要进一步缩短数据从生产到发布间隔的时间,进一步缩小提前掌握数据人员的范围。对保密期内数据的使用者而言,无论是调控部门还是研究机构,都应当增强保密和责任意识,不对外散布保密期内的经济数据。对数据的传播者而言,应当严格遵守规定,不提前发布传播尚处于保密期的数据。对已经发生的数据提前泄漏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则应当依法严肃查处。多管齐下,经济数据提前泄露事件才能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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