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经熟悉的“洛阳博物馆”牌匾已被“洛阳市群众艺术馆”牌匾取而代之。
| |
本报讯
6月11日是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在其到来之际,洛阳人早已熟悉的洛阳博物馆老馆也在悄悄变脸,大院门前多了“洛阳市群众艺术馆”和“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两块铜牌。
自新馆建成使用后,坐落在中州路繁华地段的洛阳博物馆老馆的去向,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洛阳博物馆1973年迁至中州路,陈列大楼是一座琉璃瓦镶嵌的民族风格建筑,1974年5月1日正式开馆,占地35亩,展览大楼面积2800平方米,堪称洛阳一座“文化地标”。自博物馆迁至洛阳新区后,老馆暂由洛阳市群众艺术馆接管使用。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正在整修的群艺馆时,大楼正面那块洛阳人熟悉的“洛阳博物馆”牌匾不见了。这几个大字由时任国家副主席的董必武同志题写,曾是洛阳的文化象征之一,取而代之的是“洛阳市群众艺术馆”几个大字。据工作人员介绍,老匾并没有被破坏,而是悄悄“藏在”了新匾的下面。
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实施,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有了法律上的保证。
据群艺馆有关负责人介绍,洛阳非遗中心就设在群艺馆。待群艺馆投入使用后,一楼西厅将建成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以实物、图片和视频等方式,宣传展示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该中心还将不定期举办活动,使洛阳的非遗保护工作有一个坚强的阵地。据悉,11日上午,群艺馆门前将举行《非遗法》的宣传展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