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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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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大病救助定点医院增至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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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11 日 星期    【打印】  
市红十字大病救助定点医院增至7家
患白血病、恶性肿瘤、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贫困人员可申请救助
  □记者 连漪 通讯员 李战功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红十字会大病救助第二批定点医院挂牌仪式在省三建医院举行。除省三建医院外,被确定为第二批定点医院的还有孟津县人民医院、汝阳县医院和汝阳县中医院。

  有些大病患者家庭贫困,无力承担手术费、医疗费,去年6月,经相关部门批准,市红十字会倡导成立“洛阳市红十字大病救助专项资金”,市财政先期拨付3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该资金由市红十字会统一管理,依照救急、救贫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对我市患白血病、恶性肿瘤、糖尿病(需手术)、慢性肾功能衰竭(需透析)的贫困人员给予最高5000元的一次性医疗救助。患者申请获批后,可就近在定点医院就诊。

  据市红十字会秘书长郑瑞生介绍,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二中医院、解放军第534医院被确定为首批大病救助定点医院,加上这次确定的这4家医院,我市红十字会大病救助定点医院已有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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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凡要申请领取“专项资金”并符合申领要求的患者,可登录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www.lyshszh.org)下载申请表格,或者到市红十字会领取表格,填写相关内容。

  交申请时,您需要将救助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白血病患者附初次检验报告)、低保证明、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上报市红十字会。

  红十字志愿者进行入户调查后,报请市红十字大病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患者申请获批后,相关部门将按程序发放救助资金。

  另外,在救助范围内的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患者予以优先救助:积极参与红十字募捐活动的单位、企业中的贫困职工及家庭;热心参加红十字志愿者服务工作,被授予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荣誉会员、优秀志愿者等称号的贫困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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