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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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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9所完中将进行初高中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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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9所完中将进行初高中分离
分离工作即日起展开,计划3年内完成;今年秋季开学时分离学校将调整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市8中划归市属,市47中小学部并入龙康小学
  分离后,两所学校设置为高中

  市22中(原铜加工厂中学,涧西区景华路)

  市59中(原中信子弟中学,涧西区郑州路中段)

  分离后,7所学校设置为初中

  市实验中学(西工区玻璃厂南路61号)

  市第二实验中学(北院)(原玻璃厂子弟中学,西工区唐宫中路63号)

  河洛中学(涧西区周山东路中段)

  市24中(瀍河回族区西通巷3号)

  市42中(洛龙区关林镇钢厂路)

  市49中(原河柴中学,涧西区中州西路322号)

  市58中(原白马中学,西工区纱厂南路)

  □记者 李燕锋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整体思路,为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即日起,我市将对部分学校布局进行调整。此次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对9所完中进行初高中分离,将市8中整体划归洛阳市直管,市47中小学部并入龙康小学。

  ▲▲ 破解上学难上学贵 9所完中进行分离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刘红卫介绍,目前我市还有18所高中、初中为一体的完中,这些学校多数规模小、布局不合理,办学思路不明确,管理力量和师资力量比较分散,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学校的发展和优质教育资源的形成。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从根本上破解我市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市教育部门决定,对这些完中进行逐步分离。

  据了解,为做好分离工作,市教育部门前期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工作,最终根据这些学校的具体位置、周边学校分布情况等,确定了首批需要分离的9所学校及这些学校的定位。

  ▲▲ 计划3年完成 学校招生计划有变

  完中分离,广大家长首先关注的问题是这些学校今年的招生计划和现有学生该如何调整。

  刘红卫说,根据完中分离政策,涉及的9所学校高中和初中的分离工作,将根据学段、生源情况在3年内完成(即过渡期为3年,分离工作开始之日至2013年8月31日)。

  在过渡期内,市22中和市59中今年秋季开学时将停止招收初中学生,两所学校原初中招生学区需重新调整,此项工作将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涧西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学校原有的初中部分,即秋季开学后升入初二、初三的学生仍由这些学校负责到底,直至这些学生完成初中学业。

  市实验中学等7所学校今年秋季开学时将停止招收高中学生,其初中招生规模将扩大,需合理划分学区,此项工作也将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相关区教育部门负责实施。这些学校原有的高中部分,即秋季开学后升入高二、高三的学生仍由这些学校负责到底,直至这些学生完成高中学业。

  ▲▲ 教职工分流实行双向选择

  一校分两校,学校教师该如何划分?据介绍,在分流过程中,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每年进行分流人员为9所学校应届毕业年级的教职工;允许学校留用具备学历、资格要求的分离学段教职工,并由学校提出教职工分流意见;3年过渡期内的退休人员,原则上尊重本人退休后的选择意愿。

  在分离工作中,教职工的分流将实行双向选择政策,由市教育部门公布拟分流教职工情况和学校的空编情况,组织空编学校和分流安置人员双向选择。对通过双向选择没有落实学校的人员,由市教育局根据分流人员的整体情况、空编学校状况等,确定人员调整意见,最后由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及市财政局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对分离学校教职工编制的调整,原则上以在校生人数(现有在校生-今年毕业生+今年招生计划)为依据,并考虑分离工作在3年内过渡完成的实际,分离学校的人员编制在过渡期内可按应编制数的110%(超过10名的,按10名控制)掌握,以保证分流后实有人员在编制范围内,由市教育局负责拟定编制调整意见,并报编制部门备案。

  对于广大教师关注的职称评定等问题,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分流人员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原学段业绩条件,原则上可以作为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但需转评其他专业的按有关政策执行;绩效工资和津补贴问题,分流人员纳入安置学校的绩效考核,享受安置学校的绩效工资或津补贴政策;在3年过渡期内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照其在职期间的政策,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 学区调整后,学生如何选择学校?

  初高中分离后,这些学校的学区将如何划分,周边学生家长该如何为自己的孩子选择学校?

  刘红卫表示,9所学校的初高中分离后,7所初中将继续按照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原则进行招生,两所高中也将按照中招的相关政策进行招生。为方便广大家长为孩子选择学校,市教育局开出了“选择单”,提供了这些学校周边可供选择的初中和高中。

  高中部分

  市22中:原划在该校就读的初中生可以在周边选择的初中有东升二中、市21中、市32中、市23中、轴三中、河洛中学等。

  市59中:原划在该校就读的初中生可以在周边选择的初中有市48中、市5中、东方二中、市49中、市37中等。

  初中部分

  市实验中学:目前,高中阶段已停止招生。

  市第二实验中学(北院):原选择该校高中部或在附近居住拟读高中的学生可以选择的学校有市3中、市19中、市外语实验高中。

  河洛中学:原选择该校高中部或在附近居住拟读高中的学生可以选择的学校有市2中、市22中、市外国语学校。

  市24中:原选择该校高中部或在附近居住拟读高中的学生可以选择的学校有市一中、市回中、市4中。

  市49中:原选择该校高中部或在附近居住拟读高中的学生可以选择的学校有市59中、市9中、东方一高。

  市58中:原选择该校高中部或在附近居住拟读高中的学生可以选择的学校有市19中、市3中、市外国语学校、市40中。

  市42中:原选择该校高中部或在附近居住拟读高中的学生可以选择的学校有市8中、师范学院附中、市14中、市12中、市第二实验中学(南院)。

  ▲▲ 市8中将整体划为市属

  为进一步理顺办学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将洛龙区所属的市8中划归洛阳市直管。

  根据规定,即日起正式启动市8中的移交工作,整个移交工作于今年7月5日前完成,7月6日起市8中由市教育局接管。2011年9月1日起,由市财政供给该校经费。

  据介绍,此次移交工作中需要移交的教职工范围为移交基准日市8中在编在岗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及享受遗属补助人员,教职工编制按实际移交人数从洛龙区编制中等额划转。同时,在移交工作中,市8中原由洛龙区人民政府及区教育局批准产生的债权债务由洛龙区人民政府承担并负责清偿,由学校自行研究批准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学校负责清偿,所有债权债务均于正式移交日前清偿完毕。移交期间,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发放实物。

  ▲▲ 市47中小学部并入龙康小学

  为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实用效益,根据相关规定,市政府计划于2012年暑假期间将市47中小学部并入洛龙区龙康小学(该校正在筹建,计划2012年暑假竣工投用)。

  据介绍,47中小学部的移交工作将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启动,移交工作于2012年7月31日前完成,2012年8月1日起正式由洛龙区教育局接管。

  根据移交工作需要,市47中小学部今年停止招生,在校生由洛龙区教育局于2012年暑假前全部就近安置到其他区属小学。在移交工作中,市47中小学部现具备中学学历要求、任职资格条件,能够从事中学教学且被中学部聘任的在职教职工,留中学部任教;其余小学部在编在岗教职工于2012年暑假后并入洛龙区龙康小学;小学部离退休教职工不在移交范畴,仍由市47中管理。教职工编制按实际并入龙康小学,总人数从市直学校编制中等额划转。市47中小学部的土地使用权由市政府批准收回后,划拨给市教育局,作为市8中教育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