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秩序,现将市交警支队提供的6月1日至6月7日部分车辆交通违法信息公布如下(见下表)。
市创建办责成市交通局、市地税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市银监局及嵩县、宜阳县、中国移动洛阳分公司等单位立即对所属单位违法车辆进行调查处理,并于6月16日前将处理、整改意见报至市创建办宣传处。
市创建办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冲刺在即,交通秩序治理刻不容缓,相关单位尤其是文明单位对驾驶公务用车违犯交通法规的司机,要严格按照《洛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一律从严处理,市创建办将视其整改情况启动问责机制。
(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