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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版:洛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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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了,他在小区又“上岗”
马马虎虎租房子 稀里糊涂被人骗
柴金龙,我们来帮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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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马马虎虎租房子 稀里糊涂被人骗
律师说,租房前,有些步骤不能省
  □见习记者 许晓洁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6月13日,在东花坛附近打工的小许拨打热线电话向本报求助。他和朋友一起租房,向“房东”交了租金及押金。没过几天,竟又出现了一个女子自称房东。这个女子说,房子是她的,她从没收过小许他们的房租,也不知道小许他们租房的事,要求小许他们尽快从她的房子里搬出去。小许懊恼地说,房租加押金近千元就这样打了水漂。

  稀里糊涂租了房子

  小许他们租住的房子位于瀍河回族区利民小区。昨日,在他们租住的房子里,记者见到了小许和与他一起租房的小李和小王,他们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搬家。

  据小许介绍,之前,他们从网上看到租房信息,通过网上留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了“房东”——一个女子。5月31日,他们看了房,6月1日,他们带着行李来到小区, 把3个月的房租840元及100元押金交给了“房东”,就住了进去。“当时觉得一切都挺顺利的。”小李说。

  交房租时,“房东”给小许他们打了两张白条,上面写着“今收房租840元”和“今收押金100元”。小许当时担心地说,这两张白条没有法律效力,但“房东”说,她把这么大的房子都交给小许他们了,他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后来,在小许他们的强烈要求下,女“房东”才勉强在白条上签了一个“刘”字。

  又一个房东出现了

  “没想到,不久,又一个房东出现了。”小许说,6月12日晚上,他们的租住房里出现了一个陌生女子,该女子称房子是她的,她才是房东。该女子说,之前她把房子租给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只交了一个月的房租300元和100元押金。6月13日,第二个房东拿来了房产证,要求小许他们尽快搬出房子。听到这些,小许他们一下子蒙了,意识到他们被骗了,之前收他们房租的很可能是转租房子的“二房东”。

  之后,小许拨打了第一个“房东”留给他们的电话。电话接通后,对方并不承认自己有房,说小许找错了人。再打电话已关机。

  “找不到‘二房东’,问题就没办法解决。”小许郁闷地说。

  租房前,这些步骤不能省

  就小许他们的遭遇,记者咨询了河南君友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保国。

  “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先报警。”赵保国说,这几个年轻人太大意了,在租房前,首先要核实房东身份。承租人应该要求出租人出示身份证和合法的房产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等),身份证信息应和房产证对应。

  “如果是转租,‘二房东’要向承租人出示其和房主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赵保国说,在与“二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前,必须征得房主的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让房主在合同上签字,“这样比较周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赵保国补充说,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约定清楚房子坐落的位置、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水电费如何支付、物业费由谁承担等,此外,违约条款也要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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