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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版:弘扬洛阳精神 创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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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璐:尽心服务源于“爱”
洛阳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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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①
  1.洛阳精神:

  包容开放、创业创新、实干争先、负重奋进。

  2.洛阳市创建口号:

  洛阳是我家,创建靠大家;全民齐动手,建好咱的家。

  3.洛阳市市民文明公约(共10条):

  热爱祖国,热爱洛阳;遵纪守法,克己奉公;保护生态,美化环境;爱岗敬业,高效廉明;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公德先行;崇尚科学,学无止境;安居乐业,友好文明;拥军爱民,和谐共荣;奋发创新,争创一流。

  4.洛阳市市民守则(共8条):

  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贴乱画,不粗语脏言,不妨碍交通,不乱设摊点,不破坏绿化,不私搭乱建。

  5.公民道德建设内容: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6.洛阳市第一届道德模范:

  胡玉军(河南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鲁宏勋(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数控编程师)、朱志洪(龙门书店经理)、贾容韬(洛宁县关工委家庭教育报告团副团长)、程建宇(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副科长)、陈西安(洛阳新建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松林(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教师)、韩银花(孟津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主任)、曲焕平(洛宁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魏彦乐(洛阳供电公司西城分理处党支部书记)。      (市创建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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