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艳丽
前两天,老城区居业家园的聂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从去年8月开始,他每次去缴电费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由于洛阳供电公司的抄表计量办法由原来的整数抄表改为整数及小数点后两位抄表,收费时原应按照抄见度示相减后的实际用电度数计费,洛阳供电公司均按四舍五入后的整数收取,他掏了电费,电却“丢”了。
探查:电是怎么“丢”的
昨日,记者走进聂先生家,聂先生取出了从去年8月到今年6月的电费缴费单。从缴费单上记者看到,所显示的抄见度示均带有小数,但实际的计费度数均是整数。
聂先生举例说,假设他家2月的抄见度示是1.75,而收费度数为2,下个月收费则应该以2为上次抄见度示,缴费单显示的抄见度示却仍是1.75,0.25度电就“丢”了。聂先生说,一度电也就是几角钱,但应该消费得明明白白。按这种计量方法,缴费的时候将用电度数“入”上去,抄表的时候仍按原度数,他觉得有些“冤”。
聂先生的说法对吗?洛阳供电公司这样收电费合理吗?记者采访了洛阳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的副主任武巧玲和电费核算班班长马建。
解答:不能单次算度数 总体用电量不会少
听记者反映了聂先生的问题后,武巧玲与马建马上开始着手调查,并详细讲解了抄表办法以及居民电费的收取办法。
据武巧玲介绍,从聂先生的缴费单显示用电度数整数后面带两位小数来看,聂先生家的电表属于集抄(一种应用在电业抄表上的信息化手段,靠终端发射器和终端接收器来传输数据),与之前的人工抄表不同,集抄的数据更精确。现在,洛阳供电公司应用的计费系统是国家电网公司统一设定的,居民用电电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为:本次抄见度示x1(取整,四舍五入)—上次抄见度示x1=收费度数(取整,四舍五入)。
马建调出了聂先生2010年2月至2011年6月的缴费单,从缴费单上看,单次的账单按上述公式计算没有出现问题,2010年2月至2011年6月实际用电度数为3756.5度,交费度数为3757度,符合四舍五入取整的规定。“入上去的0.5度电,以后还是会赶出来的。电费按单次看也许会觉得有出入,实际上电是不会‘丢’的。”马建解释道。
记者将核查结果以及计算方法与聂先生进行了沟通。聂先生说,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回复,并表示弄清楚是咋回事就行了。
最后,武巧玲表示,欢迎市民朋友的监督,如果市民有用电、电费缴纳等方面的问题,可拨打洛阳供电公司的客服电话9559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