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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米票面额分别为九两、一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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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借谷票,面额分别为干谷50斤、100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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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军临时借谷证,面额分别为干谷100斤、500斤 | |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战争年代,粮食供应无疑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
1928年4月,毛泽东在井冈山与朱德、陈毅率领的南昌起义部队会师,很快全国工农红军就发展到十几个军,约10万人。为适应战争环境,粉碎国民党军队的“围剿”,1934年1月,中华苏维埃政府设立粮食人民委员会,根据地的红军伙食费开始采用发谷票、后改为实行餐票性质的粮票制,当地政府凭粮票拨付粮食,以顶替上缴的军粮。
我收藏了这一时期的粮票十余种,主要包括: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借谷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米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借谷证等。这些粮票见证了我党的那段峥嵘岁月。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米票
1934年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选举陈潭秋为粮食人民委员,同时将原国民经济部所辖的各级粮食调剂局和粮食合作社一并划入粮食部管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米票随即印发使用,面额分别为8两、9两、10两、11两、1斤、1斤2两等多种,发行时间为1934年3月至8月,由粮食人民委员陈潭秋签发。票面有“此票是为政府机关革命团体工作人员及红色战士出差或巡视工作之用”、“持此票可按票面米数到各级政府机关、革命团体及红色饭店等处吃饭,油盐柴菜钱另补”等字样。米票均带有编号。当时曾规定,苏维埃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粮食供给标准为:每人每日小米1斤。此票就是依据这一定额而印制。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借谷票
为保证苏区第四次反“围剿”的胜利,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特发布第二十号训令,向群众借谷二十万担,做补充红军给养之用,并为此统一印制了借谷票,发至各县。该票全套两枚,面额分别为干谷50斤和干谷100斤,此外,还发行了加盖“瑞金县”、“兆征县”等章印的借谷票。苏区中央政府当时发行这些借谷票证,是为反“围剿”筹粮,也为以后红军主力部队实行战略大转移做物资准备。借谷票发行时间为1934年6月8日,由粮食人民委员陈潭秋签发。票面有红军战士持枪行军图案和“此票专为1934年向群众借谷充足红军给养之用”的字样。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临时借谷证
面额为干谷10斤折米7斤4两、干谷20斤折米14斤半两种,发行时间为1933年3月,由财政人民委员邓子恢签发。
票面有“此证为中央政府为供给战时紧急军食,暂向群众借谷”、“1933年早稻收成后,可向当地政府如数领还新谷”等字样。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军临时借谷证
面额为干谷50斤、100斤、500斤、1000斤四种,发行时间为1934年3月1日,由人民委员会主席张闻天、粮食人民委员陈潭秋签发。票面有“此借谷证专发给红军流动部队,作为临时紧急行动中沿途取得供给之用”等字样。
这些票证,均为中国工农红军在长征前夕发行使用,大多已不复存在。新中国成立后少量票证从老区群众家中被发现,得以保留下来,现已成为极其珍贵的革命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