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玉杰 通讯员 石海涛
“咋也没想到,用假车牌会被关起来……”在拘留所里,栾川小伙琚某懊悔不已——为了躲避检查,他竟在假车牌上贴上喜帖,结果还是被交警识破。
6月9日下午5点半,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该县方皮路石庙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由东往西行驶的黑色轿车,该车的车牌被红色喜帖挡住,民警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
检查中民警注意到,该车与行驶证上登记的信息明显不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辆品牌为比亚迪,而这辆车的标志为丰田。民警将红色喜帖撕下后发现,该车车牌号与行驶证上登记的也不一样。
执勤民警将该车依法暂扣,并将驾驶人琚某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查,琚某,25岁,栾川人,他所驾驶的车辆为黑色比亚迪轿车。为逃避测速监控,琚某在两个月前以200元的价格购得假号牌一副,随后又在车辆装饰行购得两枚丰田车标志换上。由于心虚,他在假车牌上贴上红色喜帖进行遮盖。
6月13日,栾川警方依法对琚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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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激增,交警部门查处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逐渐增多,其中,使用假牌、套牌危害较大。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使用假牌、套牌的车辆违法或肇事逃逸,警方很难根据车牌进行追查,安全隐患很大。
今后,再想用这些损人的招数逃避交通处罚,可得掂量掂量了,因为新交法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
据悉,新交法施行前,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在新交法中,罚款金额提高至2000元至5000元,车主还将面临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对车主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对车主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