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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版:弘扬洛阳精神 创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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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公益广告设置要保质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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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大型公益广告设置要保质保量
专项检查发现几个高速出入口未全部落实到位,市创建办提出具体要求
    □记者 谢磊 通讯员 康留国

  本报讯 昨日下午,市创建办组织市属新闻媒体对大型公益广告设置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根据市创建办的相关要求,二广高速关林站、龙门站、白马寺站要各设置1块未成年人教育内容的公益广告,连霍高速洛阳站高速引线至孟津县界增设2块未成年人教育内容的公益广告,上述任务要在6月12日之前落实到位。昨日下午,检查人员首先来到二广高速关林站,看到这里共有7块大型广告牌,其中2块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1块为未成年人教育内容的公益广告。在二广高速龙门站,检查人员看到,现场共有5块广告牌,其中3块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教育内容的公益广告。二广高速白马寺站也设有1块未成年人教育内容的公益广告。但连霍高速洛阳站高速引线至孟津县界仅有1块未成年人教育内容的公益广告,未能按规定完成任务。

  按照市创建指挥部工作部署,主要公共场所按现有大型广告总数的30%比例,设置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大型公益广告。市创建办要求,牵头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工商等职能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和广告业主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市创建办、市优化办将按照《洛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工作不尽责、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机制,实施责任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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