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大道自2011年6月18日至2012年4月10日进行改造。为保障道路改造期间交通安全、畅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龙门大道改造工程施工期间,每天6时至22时全线禁止货车通行。
二、取消龙门大道两侧辅助车道临时泊车位,严禁在两侧辅助车道停放车辆。
三、所有施工车辆必须持有龙门大道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发的通行证方可通行。
四、龙门大道改造工程施工期间,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要各行其道,服从执勤交警指挥。沿线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必须服从交通管理,自觉按照施工现场交通指示标志通行,禁止违反施工现场交通指示标志占道停车和逆向行驶,其他过境车辆应当按交通指示标志绕行。
洛阳市公安局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