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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版:弘扬洛阳精神 创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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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最差窗口单位”评选有果
交通违法车辆和车主信息(市创建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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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公务(军警)车辆 一上午拍到1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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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27 日 星期    【打印】  
你拍我拍大家拍 交通违法无处躲
违法公务(军警)车辆 一上午拍到17辆
□记者 谢磊
  为切实解决公务(军警)车辆交通违法问题,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集中整治公务(军警)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昨日,市创建办等单位组织16名网友,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下,走上街头,现场抓拍公务(军警)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仅一上午时间,网友们共拍摄不按规定停车的公务(军警)用车17辆。现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的已构成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务(军警)用车公布如下,见下表。

  市创建办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及驻洛各部队、武警部队要加强对本单位公务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驾驶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驾驶、安全驾驶教育。

  市创建办要求宜阳县政府、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工商银行洛阳分行、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警车主管部门等单位,立即对以上违法车辆用途进行调查,并依照《洛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追究办法》和《关于集中整治公务(军警)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精神,予以责任追究。上述单位务必于本月30日前将处理结果统一报至市创建办宣传处。届时,相关信息将在市属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军用违法车辆,转洛阳警备司令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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