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
3月7日 华东野战军陈唐兵团(辖三纵、八纵)、晋冀鲁豫野战军陈谢兵团(辖四纵、九纵)协同发起洛阳战役。洛阳战役3月14日结束,历时7天,共歼敌1.9万余人,俘虏国民党中将师长邱行湘、少将副参谋长符绍基等。洛阳城市工作委员会成立,刘有光兼任工委书记。首克洛阳后,为保存实力,解放军决定撤出洛阳。
4月5日 解放军再克洛阳。杨少桥任市长兼城防司令。
4月8日 毛泽东主席亲自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再克洛阳后给洛阳前线指挥部的电报》,具体规定了城市工作应遵循的9项政策,成为洛阳地方党组织工作的行动指南。
4月9日 当时的洛阳工委机关报《新洛阳报》创刊发行。
5月29日 根据上级命令,太岳五地委、专署和军分区划归豫西区党委、行署、军区领导,改称豫西一地委、一专署和一军分区。
6月 中共豫西区党委、行署、军区在鲁山成立。中原局决定撤销洛阳工委,成立中央洛阳市委,隶属中共豫西区党委领导。周季方为中央洛阳市委书记。中共豫陕鄂三地委、专署、军分区改称中共豫西三地委、三专署和第三军分区,隶属中共豫西区党委、行署、军区领导。
11月 中共洛阳市委划归中共豫西一地委领导。 (未完待续)
(记者 李喆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