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创建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市部分城市区公益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洛龙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等四个城市区的主干道、商业街、体育场馆和广场周边地带进行抽检。抽检的具体内容包括:由市交警部门负责的的士站亭、交通护栏公益广告;市政部门负责的道路指示牌;公交部门负责的公交车车身及车内广告;市旅游局负责的旅游信息亭广告等。抽检结果显示,上述单位的公益广告投放量均达到50%以上,广告形式新颖、内容丰富,为洛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在火车站广场出租车待客区,检查组随机抽查了22辆出租车,仅有2辆车投放有公益广告,投放比例偏少。
抽检过程中,检查组发现,部分地段的大型户外公益广告仍存在数量偏少、投放比例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其中,东车站广场附近有4面大型广告牌,没有一面是公益广告。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启明南路西侧的熙春园广场,该广场上的3面广告塔没有一面公益广告。北大街共有9面广告牌,仅有2面为公益广告;定鼎立交桥附近共有12面广告牌,仅有2面为公益广告。
市创建办将对未按规定完成公益广告任务的相关部门启动问责机制。 (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