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你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时,可以看“星级”挑医院。7月6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相关文件,我省将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并标示不同等级。服务质量越好、管理流程越完备的定点医疗机构,其医保“星级”也越高。
目前,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已经覆盖2055.5万参保人群。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合理的医疗服务,我省将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纳入全省分级管理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已经资格认定、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并已经开展医保门诊和住院医疗服务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未开展住院医疗服务和一级及一级以下(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定点医疗机构暂不参加。
我省定点医疗机构分为AAA级、AA级、A级和无级别四个等级,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管理、门诊管理、住院管理、医保信息管理、参保人满意度等方面。定点医疗机构评价分级须从A级起步,A级每年评定一次,AA级和AAA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可申请原级别或上一级别的评定。
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实施动态管理,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评价结果。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日常监管中,对已获得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进行跟踪监管。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履行协议不到位、参保人员投诉较多、服务质量明显下降的,经原评定机构核实后,可取消或降低原评定级别,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