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担保行业的监管,促进该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制定了统一的“借款担保合同”,即制式合同,并于本月起开始实施。然而,记者了解到,其实行的效果并不理想,这是为什么呢?
▲▲制式合同已配置到100多家担保公司
据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一批制式合同共计10000套,本月初有100多家担保公司已经配置了该合同,只有个别担保公司还没有配置。
该负责人说,制式合同已于本月起实施,适用范围是全市所有从事民间借贷担保的担保公司,并且签订的合同备份都要上报到市工信局。
▲▲业内人士称对借款方约束不够、太麻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担保公司把合同购置回去后并没有立即投入使用,他们有着自己的看法。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出于三种原因考虑,他们暂时没有使用制式合同。一是这次的制式合同一式六份,不能复印、打印,每一份都要手工填写,使用起来很麻烦;二是如果遇到某企业用款量较大,涉及的投资者较多,按照这个合同,企业就要与每个投资者签订这种合同,工作量很大;三是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该合同只是一个主合同,涉及的其他约定和法律手续不能得到体现。
另外一家担保公司法务部的负责人则表示,该合同对一些条款制定得比较宽泛,没有考虑到不同企业或个人的具体情况,如果对所有的借款企业或个人都按照这种合同签订,会出现对某些企业或个人约束不够的情况,这样就增加了担保公司和投资者的风险。他们希望能够根据借款企业或个人的具体情况来签订一些补充协议。但是,目前这样的做法是否被允许,他们还不确定。
还有的担保公司直接表示,目前没有明确要求强制使用制式合同,因此想再等等,看看形势再作打算。
▲▲合同会继续改进 但必须使用
针对上述的一些问题,有关负责人说,制式合同的推行是强制性的,且早在今年3月29日,市工信局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担保公司监管的通知》,通知要求从6月起各担保公司从事民间借贷担保的不允许使用自制合同,但由于种种原因,制式合同没有下发。但从7月起,全市担保公司的民间借贷业务必须使用制式合同。对于制式合同的使用情况,市工信局将于8月初组织统一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或者被举报查实仍使用自制合同的担保公司,将暂缓发放经营许可证或者暂不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并在媒体上予以公示。
他同时表示,第一批的合同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今后会对合同作进一步的改进。另外,目前市工信局正在设计相关系统,今后或许会采取网上申报、填写,从而解决目前的问题。对于能否签订补充协议的问题,制式合同已经写明: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违反规定。
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实行制式合同是为了防范不规范操作,程序上的麻烦是控制风险的必要手段,该麻烦的必须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