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7月8日,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北京地铁采用的均是公共交通型重载扶梯,并公布了重载扶梯的标准。然而,记者发现在标准中没有公共交通型重载扶梯的概念。此外,国内电梯重载标准不一,如广州地铁扶梯的重载标准就是北京公布标准的两倍。(7月9日《新京报》)
记得当年的牛奶,出口国外的就不含三聚氰胺。如今生产的电梯,居然也是卖到国外的标准高,供给国内的标准低。牛奶如此,电梯如此,别的产品是不是也是如此?
其实“一流产品出口,二流产品内销”,这样的做法有些年头了。生意人以赚钱为第一目的,人家老外的安全标准高,商家想卖给人家东西就只能按照高标准生产;咱们的安全标准低,商家当然乐得图省事。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仅就自动扶梯来讲,咱们的国标用的是欧洲1995年的标准,而人家欧洲自1995年标准发布以后,进行了多次变更,最终颁布了2008年的新标准,其安全设置等方面比以前有更大的提高。我们用国外废除的标准来约束企业生产,不出事才怪!
老百姓没有能力在吃东西前先验验其成分是不是对健康有害,也没有能力在坐电梯前先查查其安全设计是不是符合要求,这些都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替我们把关。这就要求国家在制定相关安全标准的时候,拿出负责任的态度,制定出能够保护同胞生命安全的标准。
根据惯例,乘电梯闹出了人命,一些部门肯定又会忙上一阵子。亡羊补牢虽然算得上积极的态度,但每次都等亡了羊才想着补牢,恐怕也有懒政之嫌。更何况人不是羊,我们的产品安全标准,不能老是靠消费者的生命来提高。
中国人不比外国人抗毒性更强,也不比外国人乘电梯更抗摔。不管是食品还是工业产品,我们的安全标准理应向更高的标准看齐。商家身上道德的血液,只能源于国家相关部门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