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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钱袋”·“黑户”困局·重慈厚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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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7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玻璃钱袋”·“黑户”困局·重慈厚善
——网民聚焦中国慈善发展纲要三大焦点
  □新华社记者 朱薇 马扬 吴晓颖

  民政部8日发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征求意见稿)引发网络持续关注。在网络曝光的“郭美美事件”让公益慈善机构陷入公信力危机的背景下,这个发展纲要能否解决善款如何装进“玻璃钱袋”接受监督、民间慈善“黑户”困局能否破题、国人重慈厚善意识如何培养等三大话题,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

  ■6月21日晚,网友开始疯狂转发“郭美美baby”以及“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炫富微博,而郭美美之所以引发网民如此关注,主要原因是其微博身份认证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

  ■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表声明,称:“中国红十字会系统没有叫‘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未设‘商业总经理’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同一天,郭美美发微博道歉:“本人杜撰这个身份是完全没有恶意的,本人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愚昧行为会导致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产生误解,本人在此向中国红十字会鞠躬道歉。”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三个没有”并没有消除公众的疑问,很快有网友发现了“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商红会),并随之挖出了与之相关的王鼎公司、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和博爱小站等公益项目,这些企业的负责人与商红会的负责人相同或关系密切。

  ■6月23日,中红博爱在多个网站贴出自己的招聘广告,职位从业务员到总经理都有。“郭美美事件”发生后,这些广告被大面积撤下,关于自己公司与红十字会相关的介绍,也被大面积修改。中红博爱的举动引发网友广泛猜测,有人怀疑中红博爱的总经理位置就是郭美美所说的“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博爱服务站”就是郭所说的可以做广告的车。

  ■6月24日23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再次就“郭美美事件”作出回应,称已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

  ■6月28日,中红博爱公司进入舆论漩涡中心,这家公司自称“中国红十字会关系企业”,一些自我介绍被认为与郭美美此前的自我描述有较多重合。

  ■7月1日,中国红十字会宣布停止商红会的一切有关活动,并将对其财务收支和运作方式进行调查。

  ■7月3日,中红博爱公司法人代表、首席执行官翁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郭美美的“男友”是中红博爱公司前董事王军。炫富事件发生后,王军已辞去董事职务。

  ■7月4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NGO)将可直接登记。此前,NGO如想登记注册,要找到业务主管单位挂靠,这成为中国NGO业发展的一大限制。

  ■7月8日,民政部公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未来5年,民政部将在慈善全行业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网友称,民政部此举或与“郭美美事件”有关。

  【焦点一】“玻璃钱袋”:善款去向“透明”化,信息披露须“入法”

  “郭美美事件”让公益慈善组织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公信力危机,众多网友因善心受到伤害而愤怒,网络舆论对我国一些公益机构慈善公信力的质疑声此起彼伏。

  ▲▲网言网语

  网友“奥迪哥”说:“做企业常被一些慈善机构劝捐,每次回复的就是一张笼统的善款使用单,具体情况只字未提,这种做法不仅伤害我的善心,也侮辱我的智慧。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善心,缺少的是对慈善组织的信心。”

  网民“游客”说:“能够取信于民的方法,是彻底公布慈善机构账簿,每一分钱都要有来龙去脉,让全体国民直接监督,不要中间环节。希望政府能够建立完善的追溯制度,让大家知道善款每一分钱的用途。建立第三方监督审计制度,才能保证捐款的透明。”

  ▲▲纲要摘录

  我国将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慈善行业信息统计制度,定期发布慈善事业发展报告,提高监督的及时性与效率,推动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慈善监督管理机制。

  ▲▲记者观察

  我国的慈善事业已处于必须改革的十字路口,要改变过去开门募捐、关门审核的做法,让信息披露成为慈善机构的法定责任。我国社会捐赠年度总额最高时已超过1000亿元,只有让“阳光”照进慈善机构,慈善捐款才能做成“玻璃钱袋”,只有全社会都知道每一分善款的去向时,取信于民的中国慈善事业才有生命力。

  【焦点二】“黑户”困局:民间慈善合法身份如何“破题”?

  从李连杰“壹基金”摆脱“黑户”身份的曲折运营,到陈光标“裸捐”的高调慈善、新晋首善曹德旺的苛刻捐款……在“网络聚光灯”下,我国民间慈善一直在争议中默默前行,慈善机构“官办”色彩浓厚、民间慈善组织“寄人篱下”的问题亟待“破题”。

  ▲▲网言网语

  网友“成谨”说:“民间要申请成立慈善组织,首先要找到业务主管部门。然而很多部门出于责任、风险担忧和方便管理的考虑,使许多民间慈善机构难以找到婆家,不得不以‘黑户’身份地下运作,不仅不能获得免税资格,随时还有被取缔之虞,而能找到的又不能独立运作。”

  ▲▲纲要摘录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改变过多依赖政府动员慈善资源的做法,发挥公益慈善组织运作的主体作用,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公平、有序竞争。按照鼓励创新原则,鼓励各地各领域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有效募集慈善资源、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机制、新方式。

  ▲▲记者观察

  支援汶川、玉树等慈善行动中,17名官方慈善机构工作人员每天要处理20亿元善款、10多万张银行单据和上千吨的救灾物资,官方慈善机构无法完全胜任整个社会的慈善活动。在慈善事业发达的国家,民间慈善是主力军,中国慈善未来的出路也在民间。正在起草中的慈善法应正视民间慈善“黑户”困局,让其在宽松的环境下出生,在严格的法律约束下诚信成长。同时,主管部门在放宽尺度之前,必须制定严格的监管规则,严防借慈善之名逃税、非法集资等行为。

  【焦点三】重慈厚善:人人慈善的道德瓶颈如何突破?

  中国富豪拒赴盖茨、巴菲特的慈善晚宴,奢侈品消费额远超个人捐赠额,名人慈善捐赠频频发生“注水”事件等关于中国人慈善意识的网络话题不断。是富人寡善,还是社会氛围让行善者如履薄冰?在培养现代慈善意识的课堂上,自古崇尚乐善好施的中国人还是一名小学生。

  ▲▲网言网语

  网民“梦想的方向”说:“‘慈善家’的光环不是捐赠者的道德紧箍咒,如今一些人捐款多了,常被说是作秀,捐款少了又被说成铁公鸡,一旦把捐款者推上严苛的道德‘祭坛’,在这样的社会氛围里谁还敢做慈善。而一些企业、单位捐款时的变相摊派,也让发自内心的善心变了味儿。”

  网友“艾尔伯特”说:“公益慈善,不能仅是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的奋斗,而应该是全社会的集体意识和习惯性认识。现代慈善意识不是要受助者感恩于捐助者个人,而是感恩于社会大家庭,慈善应是捐赠者和受助者共同的快乐和幸福。”

  ▲▲纲要摘录

  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慈善文化,吸收国际先进的慈善理念和管理方式,建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统一,与人道主义精神、现代财富观、社会责任观等相融合的现代慈善文化体系。越来越多的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入慈善行列,慈善逐步成为社会风尚和人们的生活方式。

  ▲▲记者观察

  汶川地震时,低保户捐出100元,和富豪捐出100万元一样可贵,慈善不是有钱人的专利,人人慈善才是中国慈善追求的目标。没有人是天生的慈善家,行善需要氛围和机制。我国现代慈善事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从政府到普通群众对慈善事业有一个逐步认知、参与的过程,慈善理念上的交锋和争论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