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中原网
2009年3月9日14时许,焦作市高新区一建筑工地上,40岁的李保国喊着:“今天不把账结了,谁也不能拉钢管!”
李保国,家住焦作市修武县,这个工地是他的“朋友”高卫星承包的。李保国说,高卫星拖欠他1万多元工钱,但高的爱人周某不认可他的说法,双方越说越僵。
高卫星获悉情况后,致电朋友李建军,让他找人“劝劝李保国”。当日,李建军带着张鹏等人赶至工地。很快,双方动了手。
殴打过程中,张鹏掏出尖刀,朝李保国的右大腿捅了一刀,致李保国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不久,李建军、张鹏等人被抓获。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鹏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并系主犯、累犯,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高卫星、李建军等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3年。一审判决后,张鹏等人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今年7月8日,张鹏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