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市民张先生在小区里看到了一则售车广告,他打电话咨询时,得知对方是低价处理赃车,当即拨打了110。
还原现场:昨日,家住老城区的张先生,在自家小区里看到了一则广告,上面写着销售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各类车辆,广告上还标注这些车辆都是九成新。
张先生正好想买一辆助力车,就按广告上的电话打了过去。据张先生说,接电话的是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女子,当张先生问起助力车价格时,这名女子的回答让他大吃一惊,买车不但需要预约时间,价格也很奇怪,对方称各种车均为1000元一辆。张先生有些怀疑,便问有没有正规发票和手续,最后,该女子告诉张先生这些车都是赃车,所以低价处理。
张先生挂了电话,立刻打了110。他说,自己也丢过电动车,要是买了赃车,岂不是帮助偷车贼销赃?
对于张先生的行为,老城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六中队队长李萌表示赞赏。他说,购买赃车,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1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以下的也是违法行为,因此,市民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不过,张先生不贪图小便宜的行为可能也帮他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李萌说,其实这些销赃车的广告,大多是诈骗陷阱,不法分子就是想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故意设下这样一个圈套,说是低价销售赃车,实际上是骗取钱财,那些本来想买赃车的人一旦上当,一般也不会报警,最后只能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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