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问:我通过我村村委会公开招标承包到15亩荒地,现预种植大棚蔬菜,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迟迟还没办下来。请问:证书未下来我是否可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律师答复: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你来信反映的情况,你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成立并生效,你对该份土地至少有30年的承包期限,你已经拥有承包经营权,可以安心从事生产经营。当然,政府有义务为你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将土地的使用权属、用途、面积以及坐落等情况登记在专门的薄册上,以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议你向政府反映一下,及早取得承包经营权证书。
鲁女士问:我现在有一个工程官司,可能需要鉴定评估。请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与资产评估有何区别?
律师答复:一是对象不同。前者仅限于在建或者达到竣工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后者则是具有使用和交换价值,并能以货币计量的实物或者无形资产。二是目的不同。前者是按照合同约定或既定的计价条件(如行业统一定额),对特定工程项目进行成本的计算;后者则是基于财产流转的目的,与同类财产相比较估算其市场的交换价格。三是价格估算的时点时效不同。前者的计价结论无时效限制,且以工程建筑时的条件进行评估;后者评估值的时效为一年,且评估时点是影响资产价格的重要因素。四是对待契约的表现不同。前者必须体现合同的约束和限制,评估机构必须遵守约定优先的原则;后者具有非契约性的特点,只能以市场价作为评估的客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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