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焦作晚报》
2010年年初,27岁的付小刚和女朋友结束了多年的爱情长跑,终于成婚了。因自身家境不好,婚后,付小刚住到了山西省晋城市的岳父家。平日里,付小刚不仅对妻子言听计从,对待岳父也像对待自己的亲生父亲一样,被亲友称为“模范丈夫”、“模范女婿”。
2010年3月,岳父向付小刚借钱买毒品,并要其陪同前往,还要求其向女儿保密。若听岳父的话,便是违法;不听岳父的话,肯定会惹岳父不高兴。最终,付小刚的感情战胜了理智。
2010年3月16日,付小刚借给岳父1万元,一共凑了2.1万元,从晋城市乘坐长途汽车到外地购买了30克毒品及50克“底料”。次日,两人携带毒品乘坐长途汽车途经郑焦晋高速公路焦作西收费站时,被焦作警方当场缴获。
2011年7月19日,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张建明和付小刚有期徒刑1年6个月、拘役3个月,分处罚金1万元、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