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李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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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义感的人,胸膛里总有一股激情,“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20世纪80年代末初秋的一天下午,27岁的我从一家文具店买完东西出来,骑着自行车往单位赶。前边路边停着一辆黑色轿车,车的引擎盖向上翘着,司机和另外一个人正在发动机前忙乎,黑色轿车的两扇前门大开着。
此时,一个胖男人乘司机不备,将车里一个黑色皮包往腋下夹,我厉声喝问:“嗨,你拿人家的包干什么?!”此人回头看看我,把包往车里一扔,右手从裤兜里掏出一把弹簧刀,在距离我三四米远处将弹簧刀弹出,朝我走来。当时我穿着一条绿色军裤,上着白色T恤,手无寸铁。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我迅速把自行车支好,将右手伸进裤兜里,做出要掏东西的样子,同时大吼一声:“你给我站着别动,我是警察!”
这个胖男人被镇住了,他缩回了弹簧刀,握在手里,像老鼠猛然见到了猫,撒开腿飞一般地横穿马路,顷刻消失在远处的人流中。“站住,抓住这个贼!”我又高喊了一声。
两个在车前忙乎的人赶忙回到车里查看,发现东西没少,连忙向我致谢,不约而同地问:“你是警察?”“我就是一个过路的市民。”“真是好样的!了不起!”
我骑着自行车走了,身后传来阵阵称赞声。
无论古今中外,邪不压正永远是主流,好汉就应该“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涧西区 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