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前几天下夜班回家,我被一辆摩托车撞伤了,肇事车主跑了。后来,我被送到医院缝了二十多针,休息了十多天,现在伤口还隐隐作痛。”昨日,家住兴隆新村的刘先生说,他现在最想见的人就是那名冒冒失失的肇事者,“不是想让他赔偿,而是想让他出来赔个不是,认个错。”
还原现场:12日凌晨,刘先生经过丽春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时,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摩托车撞倒。刘先生被撞的部位是太阳穴,当时,他眼前一黑,就晕过去了。
“肇事车主可能看我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以为我死了,就赶紧跑了。”刘先生事后说,他没看清肇事摩托车的车牌号,也没看清车主的长相。
刘先生说:“我现在已恢复得差不多了,也不用肇事车主负担我的医药费。可是,他把我撞成这样,至少也该向我道个歉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