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记者 卫敏丽)
记者25日从民政部获悉,中央财政日前下拨了2011年度孤儿基本生活费中央补助资金,对东、中、西部的补助标准分别由2010年的每人每月180元、270元、360元提高到200元、300元、400元。补助资金总额为25亿元,共有65.5万名孤儿从中受益。
据介绍,提标幅度主要考虑了2010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和CPI增长情况。
在中央提高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一些地方也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相应工作。如陕西省最近将该省散居孤儿的最低养育标准由2010年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月800元。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确定了当地最低孤儿养育标准,基本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散居在机构外、与祖父母等亲属一起生活的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
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共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孤儿65.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