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26日晚,市民金女士乘坐出租车行至涧西区电厂新村家属院附近时,出租车突然发生自燃,金女士千余元的物品被烧毁。
还原现场:金女士最近正在搬家,26日晚7点多,她乘坐出租车将几个包袱运往新家。当行至涧西区电厂新村家属院附近时,出租车突然熄火了。
“开始,我以为是一般的小故障,谁知眨眼工夫,出租车竟着了起来。”金女士回忆说,她当时坐在前排,火苗一下子就蹿到了她面前。危急时刻,金女士和出租车司机丢下随身物品,立即下车。
“车上不是有灭火器吗?”金女士向司机大喊。这时,开出租的女司机才反应过来,连忙打开出租车后备厢,但看到里面放着一个大气罐后,女司机怕车子爆炸,不敢拿灭火器。
就这样,金女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大火将自己价值千余元的物品“吞噬”。
事后,金女士要求司机赔偿自己的损失,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协议。无奈之下,金女士拨打110求助。接到报警后,天津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经调解,出租车司机赔偿了金女士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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