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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一司机醉驾撞死3人被判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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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7 月 30 日 星期    【打印】  
桂一司机醉驾撞死3人被判4年半
网民质疑法院判罚过轻,而当地法院称量刑恰当,未考虑“酒驾”因素;被害人家属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目前正准备提出申诉
  被害人家属陈克俭向记者介绍案情。(摄于7月26日)

  新华社记者 向志强 摄

  □新华社记者 向志强 吴小康

  近日有网民发帖称,广西北流一肇事司机在醉驾情况下超速行驶,在斑马线上撞死一家三口,法院仅判4年半有期徒刑。这一帖子在天涯、红豆、凤凰网等论坛热传。这起被称为“广西版陈家案”的事件,被不少网民拿来与“北京陈家案”、“杭州胡斌案”等进行对比,质疑法院判罚过轻。

  广西北流市法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称,由于肇事司机有自首情节且给予部分赔偿,可认定他犯交通肇事罪而非危害公共安全罪;由于“醉驾入刑”条款今年5月才开始正式实施,故法院未考虑“酒驾”因素。

  1  网传“广西版陈家案”判罚过轻

  网友“hesee”近日在红豆论坛发帖《北流醉驾、飙车、斑马线上撞死三人案一审判四年半?》称,今年1月2日凌晨,广西北流市人何龙醉酒后超速驾驶“雪佛兰”轿车,在经过人行横道时撞倒行人陈某、梁某、陈某及两辆自行车,造成3人当场死亡。2011年7月,法院仅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何龙4年半有期徒刑。

  网帖上说,“北京陈家酒驾二死一伤案”中,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陈家无期徒刑,赔偿被害人家属368万元。而北流何龙案既是醉驾,又超速行驶,还是在斑马线上撞人,并导致3人死亡,性质非常恶劣,虽然有“自首情节”并主动赔偿部分经济损失,但只判4年半显得过轻。

  网友“民工”说,“何龙醉驾案”与北京“陈家酒驾肇事案”无论在事发原因、过程、情节、造成的危害后果上都有惊人相似之处,而且何龙案比陈家案还多死一人。“同在中国,同是适用同一法律、同一种犯罪构成,为什么陈家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而何龙以‘交通肇事罪’判刑?”网友问。

  2  法院称轻判因“自首”和“积极赔偿”

  广西北流市法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网民对何龙案案情的描述基本准确,但法院之所以作出4年半的判决,将其定性为交通肇事罪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认为被告人属于自首,又积极作出赔偿。法院同时表示,由于“醉驾入刑”条款今年5月才开始正式实施,故法院未考虑“酒驾”因素。

  根据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下达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析出造成该事故的原因有三点:一是何龙驾车超速行驶,该路段每小时限速40公里,何龙实际车速为每小时56公里;二是何龙是酒醉后驾车,其血液检出乙醇定性含量为每100毫升137毫克(注:达到每100毫升80毫克以上即为醉酒驾驶);三是何龙驾车遇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没有停车让行。由此,认定何龙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针对被害人家属提出为何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疑问,负责此案审理的广西北流市法院刑庭审判员李智勇说,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前者属于过失犯罪,后者则是直接故意犯罪”。

  李智勇介绍,在此案中,何龙在事故发生后并没有逃逸,而是打电话报警并保护现场,接受交警部门处理,如实供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何龙及其家属还先后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共9万多元,这说明肇事司机并没有主观故意,可以判定为交通肇事罪。

  李智勇说,根据相关法规,交通肇事罪致2人死亡的可判3年以上4年以下有期徒刑,每增加1人死亡,可增加6个月~10个月的刑期,因此法院从重判定何龙的基本刑期为4年10个月。由于自首情节可减刑40%以下、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可减刑20%以下,法院又给予何龙7%的减刑,因此最后判定其刑期是4年半。

  针对网友将此案与“北京陈家案”对比后认为醉驾危害公共安全应重判的观点,李智勇则表示,今年5月“酒驾入刑”的条款才正式实施,而此案发生于今年1月,3月立案,故法院未考虑“酒驾”因素。

  3  专家:法律界定模糊致定罪量刑存争议

  广西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金文说,本案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按法律规定:死亡2人以上的,量刑为3年~7年,肇事者有自首和积极理赔情节的,可相应从轻、减轻处罚,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之处。“但从情理上讲,死了3人仅判肇事者4年半有期徒刑难以安抚受害者家属情绪。”他说。

  马金文认为,司机喝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了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在主观上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较为合适。不过,由于我国法律对交通肇事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界定比较模糊,所以目前我国不少地方大多以交通肇事来定罪量刑。

  被害人家属陈克俭说,法院的判决量刑太轻,适用法律不当。7月12日,他们已向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抗诉的建议;7月18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主办此案的检察官作出书面答复,称如果对该案定罪处罚不服,可依法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目前,陈克俭及其家人正准备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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