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半年保障房建设进展缓慢问题,我省将采取八大措施,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这是记者7月29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得的信息。
一是加大保障房建设投资。省政府在原定保障房建设10个亿的投资基础上,再增加3个亿用于保障房建设。各级政府也将加大对保障房的投入,各地土地净收益的5%用于保障房建设。同时中央在地方发行的地方债券,优先用于保障房建设。
二是在保障房建设中实行约谈制和行政问责制。实行约谈制和行政问责制时,省政府对各市、县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具体负责,对限期内完不成任务的县、市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行政问责。
三是对保障房建设用地实行优先审批。对土地计划落实好、征地拆迁补偿到位、开工手续齐全的保障房建设用地,优先审批。
四是实行省市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在执行省市联审联批制度中,建立联动机制。省保障房联席办公会负责协调解决保障房建设中的问题,市一级负责办理联审联批。
五是建立巡察员制度。由省派出驻市巡察员,建立巡视督察制度,并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
六是推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对保障房入住人员、分配方案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三级审核主要是指市、区和办事处,两级公示是指区和街道办事处。
七是实行更加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对保障房安居工程实行终身负责制,即对保障房建设的规划设计、材料采购、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单位实行更加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并统一制订、悬挂永久性标志牌,实行终身负责。
八是搭建省市融资平台。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有关金融机构,共同研究制定如何运用公积金贷款、商业性贷款建设保障房。同时吸纳社会资金,加大对保障房建设的投资力度。